业务流程

主流程

方式一 · 外部接入
  1. 省一体化或其他外部系统在本地完成预警制作(标准 CAP)。
  2. (可选)制作阶段将 CAP 送质控,结果回一体化,用于改稿后再推。
  3. 正式将 CAP 推送到本系统,在接收并验证无误后,进入下方内部审核节点(是否「免审」由配置决定)。

说明:若配置免审,审核节点在业务上等效于自动通过,无待办。

方式二 · 本平台录入
  1. 业务人员在本系统界面录入与维护预警内容(送审前可反复修改)。
  2. 提交前做规则/内容自检(质控)。
  3. 提交送审,与外部接入路径汇合后,进入下方统一的内部审核节点。

说明:审核有几级、节点名称等由各单位审核流程配置决定;未配置审核时,本段送审可直接跳过。

内部审核(按配置 · 可免审)

本平台录入一般经多级待办审批,不同意则退回修改,通过后方可进入发布管理。 外部接入一般是免审,本节点无人工待办,业务上等效自动通过

通过或免审后
发布管理

审核通过或免审就绪后,预警事实内容视为确定(外部接入以登记解析结果为准,本平台录入以定稿为准)。根据发布策略,匹配到目标渠道与群组等信息(展开群组, 映射到具体联系人),并根据组装对应模板, 并执行多手段分发调度

各渠道并行落地

国家局备案

发布管理定稿 CAP 推送至国家侧约定地址,供全国汇聚与留痕。

短信 / 12379

将联系人信息及信息内容提交至网关,经短信网关等下发,并回执送达结果。

显示屏 / 大屏

将预警正文或指定模板推送至户外屏、行业屏等终端,可逐终端反馈播放状态。

应急广播

对接广播播控或链路,按区域与设备策略触发开播,由渠道侧回报播发情况。

网站 / 政务新媒体

在门户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或转载预警摘要,部分可统计阅读与互动。

其它已配置手段

系统中每登记一种发布手段,均可作为独立参与分发。

各渠道发布结果已定
上报发布结果
  1. 此功能可按渠道配置, 即需要上报的渠道才执行此步骤
  2. 执行时可能需要进行多次请求, 各渠道的首次登记, 以及渠道落地后的数据更新

发布反馈:外部一体化可通过约定方式查询各渠道分发概况与明细,用于同步掌握传播情况(与主发布链路方向相反,属查询类协作)。

预警补发

与上节主流程并列的入口,面向已发布预警在不改变预警级别与类型的前提下,因调整发布渠道、范围、群组等而发起。

业务发起

用户选定已发布预警,在级别与类型不变的前提下,调整发布渠道、范围、群组等配置,提交补发申请。

汇合主流程

触发后业务上等同于进入「本平台录入」节点(方式二路径):在界面中录入与维护补发内容并送审,之后继续衔接主流程后续环节——内部审核 → 发布管理(多手段分发调度) → 各渠道及向国家平台同步等,与首发录入同一套流程

预警下线(独立流程)

与上节首发与对外发布主干并列,不经过审核 → 发布管理 → 多手段调度(含各发布渠道);面向已发布且需纠错撤回的预警。

业务发起

由用户手动触发选定预警,填写下线说明(原因留痕),提交下线申请。

多手段执行
通知各发布端

多手段按各渠道已登记的下线能力(与「发布」不同的下线地址或约定方式),逐路通知对应系统撤下或停止展示该预警。

渠道侧落实后
平台侧收尾

更新预警与质控相关状态,完善流程与归档(如错误预警留痕等);视单位配置还可包括对外状态同步、短信通知等协作。